东莞保安公司与基层分队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。公司对基层分队的领导,是基层分队“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和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,也是基层分队负责人正确行使权力的根本保证。因此,要搞好与公司关系的协调,基层分队负责人就要自觉接受公司的领导,紧紧围绕公司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善于把公司的号召变成广大保安员的自觉行为,使公司感到基层分队是工作的有力助手。
同时,基层分队负责人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,主动加强与公司的信息交流,把保安员的意见和要求,以及分队工作的有关情况和自己对各类重大问题的见解向公司汇报,争取得到公司的理解和支持。
基层分队与客户是相互支持、合作的平等伙伴关系。基层分队负责人要与客户搞好互助合作关系,让它感到保安队是客户发展的有力臂膀,_工作离不开保安队。 同时,又要站在公司利益的立场上,与客户平等协商, 据理力争,积极维护公司利益。在工作实践统一,基层分队负责人利用安全检查、工作情况反馈及客户工作联系制度、洽谈会等途径,及时与客户沟通信息。利用公司举办文艺演出、荼话会、运动会等文体活动的时机,邀请客户领导参加,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沟通,为工作上的 支持与合作打下良好基础。同时,基层分队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,广泛发动和组织保安员开展服务竞赛、发明创造、提合理化建议等活动,积极为客户发展献计献策,贡献力量。与此同时,还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, 把客户员工的建议和意见反映给客户领导,特别是就有 关客户单位安全隐患的重大问题与客户领导及时进行协商,寻求解决途径。
基层分队负责人就要敢于、善于维护保安员的合法权益。基层分队负责人在参与涉及保安员切身利益的生活补贴方案、奖惩制度的制订过程中,应及时、充分地反映保安员的意见和建议,努力使保安员的意愿和要求体现在决策之中。在平常工作中,把为保安员说话、办事作为自己的主要职责,对保安员反映的问题尽力帮助解决。
要搞好与保安员关系的协调,基层分队负责人就要列出难保安员承担起“第一责任人”的职责。基层分队负责人必须乐于为他们排忧解难。要真心实意地为保安员特别是困难保安员说话、办事、谋利益。只被动地发现一个解决一个是不够的,应根据队伍实际,及时妥善解决困难群体的工作、生活问题,把公司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。
要搞好与保安员关系的协调,还必须注意通过多种形式提高保安员素质,主动做解疑释惑的工作。对保安员提出的一些没被采纳的意见或保安员不理解的决策,要及时说明原因,取得保安员的理解。对部分保安员一时理解不了或有过激言行的,要耐心说服,受得起委屈,但绝不能放弃原则,甚至做出违背公司规定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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